出租方:柳州延龙物流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
承租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,共同协商,达成一致共识,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,依据《合同法》签订本协议。
一、甲方将贰台东风牌 (车型代码: )汽车出租给乙方:
1、车牌号: ,车架号: ,发动机号: ;
2、车牌号: ,车架号: ,发动机号: ;
3、车辆配置:
二、 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对车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权。车辆租赁期间,乙方承租甲方车辆经营自负盈亏,并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 乙方承租车辆仅限于 区域内运营,否则视为违约,安全行车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四、 车辆租赁期限为 个月,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……………
十三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执行,法律、法规未作规定的,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。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十四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,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。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,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五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乙双方各执贰份,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柳州延龙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:
地址:柳州阳和工业新区和悦路北1号 身份证:
法人代表: 身份证地址:
委托受理人: 实际住址:
联系电话:0772-3591099 联系电话:
日期: 日期: